1. 有毒性和刺激性 化工廢水中含有許多污染物,有些是有毒或有劇毒的物質,如氰、酚、砷、汞、鎘和鉛等,有的物質不易分解,在生物體內長期積累會造成中毒,如有機氯化合物;有些據稱是致癌物質,如多環芳烴化合物等;此外,還有一些有刺激性、腐蝕性的物質,如無機酸、堿類等。 2. 生化需氧量(BOD)和化學需氧量(COD)都較高 化工廢水(特別是石油化工生產廢水),含有各種有機酸、醇、醛、酮、醚和環氧化物等,其特點是生化需氧量和化學需氧量都較高。這種廢水一經排入水體,就會在水中進一步氧化分解,從而消耗水中大量的溶解氧,直接威脅水生生物的生存。 3. pH不穩定 化工生產排放的廢水,時而呈強酸性,時而呈強堿性,pH不穩定,對水生生物、構筑物和農作物都有極大危害。 4. 營養化物質較多 化工生產廢水中有的含磷、氮量過高,造成水域富營養化,使水中藻類和微生物大量繁殖,嚴重時還會形成“赤潮”,造成魚類大批死亡。 5. 廢水溫度較高 由于化學反應常在高溫下進行,排出的廢水水溫較高。這種高溫廢水排入水域后,會造成水體的熱污染,使水中溶解氧降低,從而破壞水生生物的生存條件。 6. 油污染較為普遍 石油化工廢水中一般都含有油類,不僅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,而且增加了廢水處理的復雜性。 7. 恢復比較困難 受化工有害物質污染的水域,即使減少或停止污染物排出,要恢復到水域原來狀態,仍需要很長時間,特別是對于可以被生物所富集的重金屬污染物,停止排放后仍很難消除污染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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